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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平台
教师教案检查管理办法
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搞好教学的中心环节,备课则是教课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,因此,要对教师的备课及教案加强检查。
教案检查内容
有课时授课计划;
一堂课一个教案,连堂课要有每节课的计划内容。
有三维目标的要求;
每节课要有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,不能用单元或章节的教学目标代替每节课的教学目标,并注意挖掘德育目标,体现素质教育。
有重点、难点和突破难点的方法;
有教学过程;
在教学过程中要求体现完整的教学环节,包括:复习、提问、新课、巩固、练习、作业及概念、定义、定理、定律的论述,例题的选配和实验等。
有教学方法手段;
有练习、小结、作业,有弹性作业;
要有创新安排;
教案书写要认真,字迹工整。
检查标准按评分量化
1.“好”的教案,9分及以上:教学标的明确、重点突出、教学过程完整、内容详细、字迹工整、超周备课。符合教案“十条要求”(见表);
2.“较好”教案,8分及以上,教学标的明确,重点突出,但教学过程不完整。
3.“中等”教案,6分及以上,内容过于简单的教案
4.“差”教案,低于6分。
教案检查时间:
教务处和学科组长共同检查。每月检查一次,每月第一周周一检查,教务处将检查结果记入教师档案。
教案检查要求:
教务处和学科组长检查后,学科组长签字,并填写《检查教案记录表》;
检查记录要准确,检查后给每人教案打分登记,以备学期末评选优秀教案参考。